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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女报》:亲父拒付女儿抚养费法官调解挽亲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09日

  

  女报讯(记者李丽娟 通讯员潘晓辉 陈宜森)因前夫李某中途突然停止给付女儿抚养费,张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商河法院成功调解该案,促成双方就抚养费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2016年10月,张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解除婚姻关系,并约定女儿由张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40元。然而,自2017年开始,李某一直未按约定给付抚养费。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支付2017年的抚养费。

  接到此案后,法院工作人员及时电话联系李某了解情况。李某称张某不让探望孩子,且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拒付孩子抚养费。找到抚养费纠纷的症结后,调解员李立荣考虑到本案有调解的可能,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立荣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父女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使李某逐渐认识到自己感情用事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女儿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不理智行为;同时,使李某意识到只为自己考虑不顾及他人感受,忽略了孩子与父母之间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没有认识到父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每月的第四周周六上午将孩子从张某处接走,次日下午将孩子送至张某处;李某于2017年11月14日前支付2017年度的抚养费8400元;李某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的抚养费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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