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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法院约谈20名村干部:不还钱就别想当村干部!组织部门:认可!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转发自济南中院官方微信(微信号:jinanzhongyuan)

  近日,正值农村“两委”换届之际,章丘法院对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约谈,明确告知其近期不履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作为村干部的候选人,限制其任职资格。

  同时,组织部门专门成立工作组,对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村干部进行调查和谈话,督促村干部履行义务。目前该20余名村干部一部分履行了还款义务,另一部分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执行到位标的额100余万元。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中央两办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出境限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加大刑事惩戒力度等。

  根据该《意见》,章丘法院向组织部门建议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村干部的任职资格进行限制,得到组织部门认可。章丘法院联合区、街道办(镇)两级组织和纪检部门,加强对失信村干部的惩戒,督促村干部履行义务,提高了执行震慑力,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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