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女报》:一听私家车被拍卖“老赖”主动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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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09日 | ||
以下内容均刊发于2017年11月9日《都市女报》 一听私家车被拍卖 “老赖”主动和解 女报讯(记者李丽娟 通讯员李冬华朱文娜)赵某与王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2015年7月,王某因生意周转困难向赵某借款15万元,借期一个月。借款到期后,王某迟迟未能还款。 2016年11月,赵某将王某诉至市中法院。市中法院于今年2月依法做出判决,判令王某对赵某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田德勇经查询发现,王某名下只有一辆私家车,便将该车予以查封。因没有找到车辆,未能将该车辆扣押。 5月初,田德勇接到赵某电话,在一小区内发现被查封车辆。经仔细核对,田德勇确认该车是王某的车辆,立即电话通知王某配合执行。谁知,王某拒不到场,还派出两名女性家人到现场百般阻挠。无奈之下,田德勇只好将该车拖到法院,并贴上封条。 随后,田德勇电话通知王某十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依法对该车进行评估拍卖。王某一听法院要处置车辆,赶紧主动找到法官,要求与赵某和解。近日,该案调解结案。 痴迷蝴蝶 三名小伙误入歧途 女报讯(记者 李丽娟)来自山东的三名蝴蝶发烧友,在明知所购买的蝴蝶属于相关国际公约保护物种的情况下,先后从国外马通过邮寄方式走私两千余只蝴蝶(死体)用于出售牟取暴利。近日,36365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分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刑,并没收个人财产。 据悉,三名年轻人此前都有体面工作或学历:魏某供职于一家投资公司,徐某供职于济南某著名国有企业,朱某是省内某著名高校的在读研究生。“我们经常参加与保护蝴蝶有关的公益活动,接触多了便熟悉了。”徐某说,对蝴蝶的痴迷让他们走到一起成为朋友。 2015年,魏某和徐某在济南注册成立某生物科技公司,专门从事蝴蝶标本的制作、销售,并开设网店招揽生意。因为觉得“出售国内蝴蝶标本利润太低”,魏某提议“从国外购买蝴蝶标本”来卖,徐某欣然同意。 暑假期间,朱某曾在两人设立的公司打工,英语水平不错,便被安排负责从网上寻找海外卖家,实施具体采购。 2015年11月,朱某通过Facebook联系国外卖家,很快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卖家达成购买意向。“我们购买了裳凤蝶、翠叶红颈凤蝶、黄绿鸟翼凤蝶、绿鸟翼凤蝶等很多国内少见或根本见不到的蝴蝶标本。” 为逃避海关检查,徐某煞费苦心。自包裹从海外发出后,他便一刻不停地关注着物流信息,只要到达济南,便想方设法地避开海关拿到邮包。 蝴蝶一到货后,徐某很快便将手中的吕宋凤蝶以每只750元的价格对外售出,牟取暴利。高额收益让徐某和魏某喜出望外,两人一边商议蝴蝶出售价格,一边谋划着未来的发财之梦,购买走私蝴蝶的野心愈加膨胀。 2016年1月,魏某把从海外网购来的部分蝴蝶照片发到相关QQ群内,想以此招揽更多买家。 结果,群里的蝴蝶爱好者很快认出这些蝴蝶品种属于濒危保护物种,国内根本不允许售卖,于是将魏某的行为向相关机关进行举报。 2016年2月,济南海关缉私局将徐某抓获。当日,在徐某协助下将魏某、朱某抓获。案发后,涉案物品从徐某、朱某、李某处被查获。 据了解,济南海关查扣的2800枚蝴蝶(死体)中有1244枚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保护物种,还有20枚吕宋凤蝶更是属于《公约》附录I中的保护物种。 据本案承办法官王国辉介绍,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间,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和检验检疫的情况下,三名被告人通过互联网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购买蝴蝶标本总计9个邮包,冒用“裙子”“艺术品”等名义通过中国邮政公司等渠道邮寄走私进口,经加工、装裱后倒卖牟利。经鉴定,涉案蝴蝶的总价值高达150余万元。 济南中院审理后,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魏某、徐某、朱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年、五年,分别被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罚金4万元、罚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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