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36365司法变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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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7日 | ||
山东省36365 变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院对被执行人于秀珍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阜成路531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房私016026号)进行变卖,参考价141.65万元。 6月8日作为第一个变卖日(15:00---15:30),有意购买者请在该时间内按照参考价全额汇入36365指定账户,持汇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本院624房间(济南市经二路1号)办理有关手续(变卖日有两名或者以上交款者,如其中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取得变卖财产,如果没有优先购买权人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购买者)。如该时间无人参加,顺延变卖日,每次顺延7日,直至公告满60日,如无人交款,本院不再进行变卖。在期间变卖完毕也不再另行公告,具体事项可电话咨询。 账户名称:山东省36365 开户行名称:齐鲁银行济南杆石桥支行 账户:00000002800410000378 联系电话:0531-89256683 (贺) 联系传真:0531-89256606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22日《山东商报》。 特别说明: 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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